合法入境的外國人,在離境之前,要妥善處理與居留國公民和有關機構的債務,付清應繳納的捐稅,觸及刑律的則要在刑期服滿之后出境。有的對長期居留的外國人要求辦理離境許可,證明己履行有關義務。入境短期居留的外國人,在簽證有效期內可以自由離境。
在一國取得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權的外國人,常常發生臨時出境后,再次入境問題。如僑民和留學生回國探親、觀光、經商等,新加坡簽證事先必須辦理再次入境許可手續。因國家不同,手續也不盡一致,有的辦理再入境簽證;有的辦理再入境許可證書,如日本美國等。再入境許可的有效期限也有1年或2年的區別。